关于荔湾区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1号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岳志伟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1号101房房屋的权利人岳明彬及配偶孔佩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 06002001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5日
现有申请人岳志伟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1号101房房屋的权利人岳明彬及配偶孔佩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 06002001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