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清路15号1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梁瑞平、梁瑞玲、梁杏容、梁浩权、梁浩成声称坐落在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清路15号1101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梁金就及其配偶郭二妹已去世,并声明梁瑞平为上述房屋梁金就及其配偶郭二妹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梁瑞平、梁瑞玲、梁杏容、梁浩权、梁浩成与被继承人梁金就及其配偶郭二妹属于父子、母子关系,被继承人梁金就及其配偶郭二妹父母均先于梁金就及其配偶郭二妹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梁金就及其配偶郭二妹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0339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 17日——2024年2 月 15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