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新港西路179号大院7号1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翠连、刘欣、刘莹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9号大院7号103房房屋的权利人刘穗生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李翠连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0309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1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邹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