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员村四横路3号大院6号3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黄怀女、区伟坚、区婉凌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员村四横路3号大院6号302房房屋权利人区国康已去世,并声明黄怀女为上述房屋区国康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黄怀女、区伟坚、区婉凌与被继承人区国康属于夫妻、父子、父女关系,被继承人区国康的父母先于区国康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区国康的父母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0543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2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