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前进路基立道4号6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远志、张艳琼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道4号605房房屋的权利人李贵森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李远志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李贵森的父母先于李贵森死亡;(2)李贵森的人事档案中“张艳琼(出生年月:1948年12月31日)”与申请人申报的“张艳琼(出生日期:1948年12月22日)”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李贵森的父母先于李贵森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身份信息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03172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2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4日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