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工业大道中路373号大院7号307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吴广淇、吴广澄、吴淑贤、吴淑琼、吴淑萍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路373号大院7号307房房屋权利人吴锡志及其配偶莫惠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吴广淇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吴锡志的父母先于吴锡志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吴锡志的父母先于吴锡志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0388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5日
(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