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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西华路中道新巷4号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7:55: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何志清,何志良, 何志敏, 何志聪, 何志坚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西华路中道新巷4号403房房屋的权利人何自维,陈洁坤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陈洁坤的母亲死亡证明、何自维的父母亲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因时间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陈洁坤的母亲死亡证明、何自维的父母亲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 2024登记0800348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4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一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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