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大同路十二甫新街7号5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韦德宏、韦丽珍、杨苑垞、杨炳新、韦丽贤、韦德常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大同路十二甫新街7号502房房屋的权利人韦志达及其配偶覃锦莲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600301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6日
现有申请人韦德宏、韦丽珍、杨苑垞、杨炳新、韦丽贤、韦德常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大同路十二甫新街7号502房房屋的权利人韦志达及其配偶覃锦莲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600301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