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镇建设路建城巷7号4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廖伟国、廖伟强、廖伟雄声称坐落在新华镇建设路建城巷7号401房的权利人谭文瑛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经核,登记的权利人是谭文瑛,属谭文瑛、廖振声共同财产。
以上申请人承诺谭汉荣与被继承人谭文瑛属于父女关系,冯慧芳与被继承人谭文瑛属于母女关系,被继承人谭文瑛父母均先于谭文瑛死亡;罗拾与被继承人廖振声属于母子关系,被继承人廖振声父母均先于廖振声死亡;申请人承认继承人之一廖伟国与廖振声《干部履历表》上廖振口为同一人;申请人承认廖振声《干部履历表》中母亲姓名为罗拾与《四清运动人员登记表》中母亲姓名为罗拾妹为同一人。因年代久远,档案无法查找,公安系统记录未全等原因,穷尽途径仍无法提供1.被继承人谭文瑛与其父亲谭汉荣、母亲冯慧芳的关系证明以及其父母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廖振声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其父母的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3.被继承人廖振声的母亲姓名为罗拾与罗拾妹为同一人的证明;4.继承人廖伟国与被继承人廖振声《干部履历表》上廖振口为同一人的证明等以上这些资料,现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BM0666313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以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程序核准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