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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横枝岗一街一巷11号二楼遗嘱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14:30:1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坐落在越秀区横枝岗一街一巷11号二楼房屋登记的权利人陈金泉,该房屋属陈和贵与其配偶葛小锡的夫妻共有财。现有申请人陈金泉声称陈和贵、葛小锡已去世,根据遗嘱公证书(2020)粤广广州第226929号陈和贵所占份额由陈金泉一人继承,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我中心以2024登记0700009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登记机构名称: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1日

  联系方式:020-83332629   联系人: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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