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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荔湾路荔溪南约新街16号1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15:38: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刘凤爱,刘伟帮,刘伟权,刘伟雄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荔湾路荔溪南约新街16号105房房屋的权利人陈春丽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陈春丽的母亲赵玉珍先于其死亡、继承人刘伟邦与刘伟帮为同一人、继承人刘凤爱与刘风爱为同一人,因人事档案不完善,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陈春丽的母亲赵玉珍的死亡证明、刘伟邦与刘伟帮的同一人证明、刘凤爱与刘风爱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0773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九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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