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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南华东路543号之一1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7 14:54: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马劲松、马劲文、马劲龙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3号之一102房房屋权利人马明及其配偶黄超贞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马劲松、马劲文、马劲龙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黄超贞的父母先于黄超贞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黄超贞的父母先于黄超贞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02491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7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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