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华利路54号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戴丹丹、杨乃岳、刘玥仪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华利路54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刘超已去世,并声明戴丹丹为上述刘超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1200676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8日
现有戴丹丹、杨乃岳、刘玥仪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华利路54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刘超已去世,并声明戴丹丹为上述刘超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1200676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