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同福中路宝贤北约32号二楼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许燕颜、张志刚、张志慧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贤北约32号二楼房屋的权利人张耀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张志刚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1182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19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