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文昌北路耀华南新街2号101,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23 15:40: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王浩林、王浩文、王浩钊、王浩明、凌宇辉声称坐落在荔湾区文昌北路耀华南新街2号101,201房房屋的权利人周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周珍的父亲、母亲先于周珍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周珍与其父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父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203059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2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一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