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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96号大院3号1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6:18: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刘观娣、刘伟煌、刘志加、刘德生、刘伟初声称坐落在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96号大院3号101房房屋的权利人刘水养已去世,并声明刘观娣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1100435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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