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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水荫四横路11号1栋西3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1:03:0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黄丽娜,邵淑燕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11号1栋西301房房屋的权利人黄敬佳已去世,并声明黄丽娜为上述房产黄敬佳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1320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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