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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工业大道南421号大院1幢2门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6 14:18: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罗景棠、罗绮华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421号大院1幢2门202房房屋的权利人罗铸添及其配偶梁燕宽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罗景棠、罗绮华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罗铸添的父母先于罗铸添死亡;(2)罗铸添人事档案中罗铸添的女儿“罗倚华”与申请人申报的“罗绮华”为同一人;(3)梁燕宽人事档案中梁燕宽的母亲“黄平”与申请人申报的“黄萍”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罗铸添的父母先于罗铸添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姓名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1327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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