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锦明街30号2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陈兆龙、方玉琴称坐落在天河区锦明街30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耀汉已去世,并声明陈兆龙为上述房屋陈耀汉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陈兆龙、方玉琴与被继承人陈耀汉在属于父子、夫妻关系,被继承人陈耀汉的亲生父母、继母均先于陈耀汉死亡 ,因 年代久远 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 被继承人陈耀汉的亲生父母、继母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 2024登记0901437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 年 3月 6 日—— 2024 年 4 月 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