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东二区集十三栋8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周健伟、周健文称坐落在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工东二区集十三栋801房房屋的权利人周宝纯及其配偶吴艳华已去世,并声明周健伟、周健文为上述房屋周宝纯及其配偶吴艳华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周健伟、周健文与被继承人周宝纯、吴艳华属于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关系,被继承人周宝纯的父母均先于周宝纯死亡,因 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周宝纯的父母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 2024登记0901717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 3 月 15 日—— 2024 年 4 月 13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