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化市江埔街七星路厂后街16号3幢2梯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陈文瑛声称坐落在房屋的权利人陈洪发 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 陈洪发与陈洪发父亲(姓名不详)属于父子关系;陈洪发与陈洪发母亲(姓名不详)属于母子关系,被继承人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因历史久远 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陈洪发与其父母的关系证明及其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2010757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1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号窗(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政务中心二楼)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