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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东莞庄路亿豪东街44号206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4:47: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黄笑琼、招毅力、招毅之、招毅文、招漫玲、招漫清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东莞庄路亿豪东街44号206房的权利人招梓康已去世,并声明黄笑琼为上述房屋招梓康所占份额的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黄笑琼、招毅力、招毅之、招毅文、招漫玲、招漫清与被继承人招梓康属于夫妻、父子、父女关系,被继承人招梓康的父亲、母亲均先于招梓康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招梓康父亲、母亲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24登记0107050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3月 22日—— 2024年4月 2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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