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青龙直街3号4楼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黄绮罗、李淑玲、李家声、李淑儿声称坐落在荔湾区青龙直街3号4楼房屋的权利人李梓光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李梓光父亲李济盛(又名:李济添、李济勝)、生母(姓名不详)、养母余桂兰均先于其死亡,养母陆松妹、陆从妹、陆松香是同一人。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李梓光父亲李济盛(又名:李济添、李济勝)、生母(姓名不详)、养母余桂兰的死亡证明,无法提供养母陆松妹、陆从妹、陆松香是同一人的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1421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6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五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