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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环月街10号30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9 15:58: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许智深、许智灵、许智伟、许智敏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环月街10号3005房房屋的权利人许明富及其配偶岑惠珍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许智深、许智灵、许智伟、许智敏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岑惠珍的母亲先于岑惠珍死亡;(2)被继承人许明富人事档案中的父亲“许杰云”与申请人申报的“许杰魂”为同一人;(3)被继承人岑惠珍人事档案中的父亲“岑森”、“岑汶森”与申请人申报的“岑汝森”为同一人;(4)被继承人岑惠珍人事档案中的“许明富”(出生日期:1932年12月26日)与申请人申报的“许明富”(出生日期:1930年12月26日)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岑惠珍的母亲先于岑惠珍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人员姓名、出生日期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1846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暨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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