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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十一街22号二楼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1 15:59: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秦倩君、秦旻宁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十一街22号二楼房屋的权利人伍美萍及其配偶秦伯权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秦倩君、秦旻宁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1970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邹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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