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芳村大道西195号702房之二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韦衍明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芳村大道西195号702房之二房屋的权利人叶翠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601553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 月 9 日
现有申请人韦衍明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芳村大道西195号702房之二房屋的权利人叶翠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6015539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