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大坦沙岛河沙路滴翠街24号404房、白云区雍翠路15号1003房、白云区雍翠路9号地下室B104号车位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康君哲、冉一民声称坐落在白云区大坦沙岛河沙路滴翠街24号404房、白云区雍翠路15号1003房、白云区雍翠路9号地下室B104号车位房屋的权利人康林杰已去世,并声明冉一民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户籍摘抄记录的“康伟”与“康炜”为同一人,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分别以2024登记10024739、2024登记10024776、2024登记1002478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1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