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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16号710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6:50: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谭瑞仪、何映雯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16号710房的权利人何涛已去世,并声明何映雯为上述房屋何涛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25980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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