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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昌岗中路102号大院1号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6 16:29: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麦仲堃、麦国康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02号大院1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潘锦红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麦仲堃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23961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5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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