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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荔湾路幸福新村58号4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16:32: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邝淑仪、张丰宏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荔湾路幸福新村58号401房的权利人张家英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所占房屋产权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遗嘱)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0468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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