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员村二横路11号之四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霍锐豪、霍淑媛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员村二横路11号之四101房(证载地址为天河区员村二横路美居花园A栋D101房)房屋的权利人吕惠意及其配偶霍明已去世,并声明霍锐豪为上述房屋吕惠意及其配偶霍明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霍锐豪、霍淑媛与被继承人吕惠意、霍明属于母子、母女、父子、父女关系,被继承人吕惠意的父母均先于吕惠意死亡、被继承人霍明的父母均先于霍明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吕惠意的父母及霍明的父母的死亡证明材料和吕惠意父母的亲属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9026103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 4月 17日—— 2024年 5月 16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