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中山大道139号大院10栋4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梁崇桦、梁达潮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39号大院10栋401房房屋权利人的配偶林伟平已去世,并声明梁崇桦为上述房屋林伟平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902653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8日
现有申请人梁崇桦、梁达潮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39号大院10栋401房房屋权利人的配偶林伟平已去世,并声明梁崇桦为上述房屋林伟平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9026534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