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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周门路7号51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1:42: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王子鋆声称坐落在荔湾区周门路7号515房的权利人配偶王锦彪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配偶所占产权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111105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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