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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61号201房(现地址:越秀区洪桥街61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2 17:09: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胡德骞、胡德蕙声称坐落在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61号201房(现地址:越秀区洪桥街61号201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林月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胡德骞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1640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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