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61号201房(现地址:越秀区洪桥街61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胡德骞、胡德蕙声称坐落在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61号201房(现地址:越秀区洪桥街61号201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林月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胡德骞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1640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