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矿泉街瑶台向阳大街28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 蔡景顺、蔡景森、蔡景雄、蔡翠莲 声称坐落在越秀区矿泉街瑶台向阳大街28号房屋的权利人 蔡维爵 已去世,蔡景顺、蔡景森、蔡景雄、蔡翠莲声明上述房屋是蔡维爵与配偶徐月兰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继承协议蔡翠莲表示放弃继承蔡维爵、徐月兰所占份额,蔡景顺、蔡景森、蔡景雄为蔡维爵、徐月兰所占房屋份额的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我中心以 2024登记07000375 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联系方式:020-83332629)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