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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黄埔区黄埔东路2879号大院21号7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9:32: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陆海青、马凤梅声称坐落在黄埔区黄埔东路2879号大院21号701房为房改房,该房屋的权利人为马凤梅,其配偶陆令中已去世,并声明陆海青为陆令中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11010858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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