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龙口西路49号11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刘家鸾、段伟、段铁牛、刘阳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龙口西路49号1101房房屋的权利人段绍岐已去世,并声明刘家鸾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刘家鸾与被继承人段绍岐属夫妻关系,段伟、段铁牛、刘阳与被继承人段绍岐属于父子、父女关系,被继承人段绍岐的父母先于段绍岐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段绍岐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2871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 4月 29 日—— 2024年 5月 28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