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长兴路326号4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何振凡声称坐落在天河区长兴路326号404房房屋的权利人何兆光及其配偶马惠怡已去世,并声明何振凡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何振凡与被继承人马惠怡属于母子关系, 被继承人马惠怡父母均先于马惠怡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马惠怡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2888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 4月 29 日——2024年 5 月 28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