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富力金港新城金港西一街7号15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田英、杨浩、杨晓帆、朱秀兵持《死亡证明书》、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我中心申办广州市花都区富力金港新城金港西一街7号1502房的产权继承登记手续,并声明其为权利人杨正友所占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经核查,该房屋登记权利人为:杨正友。现按照《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第一百零八条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6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程序核准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