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沙河龙岗72号之一6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王军、王全声称坐落在天河区沙河龙岗72号之一601房的权利人王志兰已去世,并声明王全为上述房屋王志兰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王军、王全与被继承人王志兰属于母子关系,被继承人王志兰的父母先于王志兰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王志兰父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以24登记01122436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8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