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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集贤路29之2号5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22 23:59: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潘健声称坐落在白云区集贤路29之2号501房的权利人潘为强、罗甜细已去世,并声明潘健为上述房屋权利人潘为强、罗甜细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潘为强父亲潘达常先于潘为强死亡;罗甜细父亲罗志忠先于罗甜细死亡,因年代久远,书写笔误,潘为强父亲在潘为强去世时已超过100岁,罗甜细父亲在罗甜细去世时已超过100岁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潘为强父亲潘达常死亡证明、罗甜细父亲罗志忠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003000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11日——2024年6月9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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