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体育东路21号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郭佩珍、符志韬、符静廉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体育东路21号402房的权利人之一符锦雄已去世,并声明符志韬、符静廉为上述房屋符锦雄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3442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0日
现有申请人郭佩珍、符志韬、符静廉声称坐落在天河区体育东路21号402房的权利人之一符锦雄已去世,并声明符志韬、符静廉为上述房屋符锦雄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3442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