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龙口西路金田北街9号9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林建新、林孟光(法定监护人林建新)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金田北街9号905房房屋权利人的配偶梁晓桥已去世,并声明林孟光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林建新与被继承人梁晓桥属于母女关系,林孟光与被继承人梁晓桥属于夫妻关系,被继承人梁晓桥的父亲先于梁晓桥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梁晓桥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3428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5月 21日—— 2024 年 6 月 19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