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 大沙头三马路71号9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卢四妹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 大沙头三马路71号901房房屋的权利人布美贤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现卢四妹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205006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