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花城大道37号10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林佩霞(代理人李蔚嘉)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花城大道37号10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华勤已去世,并声明林佩霞为上述房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6879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9日
现有申请人林佩霞(代理人李蔚嘉)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花城大道37号1002房房屋的权利人陈华勤已去世,并声明林佩霞为上述房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9068793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