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沙太路762号1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桂英、林哲、林丹、林薇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沙太路762号103房房屋的权利人林适冽已去世,并声明林哲、林丹、林薇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李桂英与被继承人林适冽属夫妻关系,林哲、林丹、林薇与被继承人林适冽属父子、父女关系,被继承人林适冽的父母先于林适冽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林适冽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6934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 10月 10日—— 2024年 11 月 8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