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中山大道105号大院9幢303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郑羽晖称坐落在天河区中山大道105号大院9幢303房房屋的权利人之一罗玉霞已去世,并声明郑羽辉为上述房屋罗玉霞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郑羽晖与被继承人罗玉霞属于母子关系,被继承人罗玉霞的父母均先于罗玉霞死亡,因 年代久远 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罗玉霞的父母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 2024登记0906912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 10 月 10 日—— 2024年 11 月 8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