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员村翠华街33号2202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许清,许艺,许丰声称坐落在天河区员村翠华街33号2202房的权利人许武楚和配偶沈昌瑜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现许丰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许武楚父母先于许武楚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许武楚父母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25579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 10月 16日—— 2024 年11 月1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