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12栋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张稼强、张晓佳、张晓辛、张晓秋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12栋402房房屋的权利人张伟民及其配偶张淑娴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及其配偶所占上述房屋份额的全部继承人,张稼强、张晓佳、张晓辛、张晓秋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张伟民的父母先于张伟民死亡;(2)被继承人张淑娴的父母先于张淑娴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张伟民的父母先于张伟民死亡的证明材料;(2)张淑娴的父母先于张淑娴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125224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9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