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原白云区)广花路瑶池大街20巷17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何峙燊、麦斯淇声称坐落在越秀区(原白云区)广花路瑶池大街20巷17号201房的权利人何志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麦斯淇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2024登记06051165号受理,现由我中心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2日